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乡市公安局委托,就其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工程监理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政府采购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工程监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交采08TP056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新乡市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工程内容是建设一套实现全市范围内的集中监控,分散存储,集中管理,资源共享的综合视频监控平台,包括1个市级控制管理中心,5个分局监控控制中心,19个派出所监控控制中心和500个前端监控点。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信息化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拟派项目总监资质具备信息电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8年6月23日--6月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30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新飞大道81号规划局北向西100米路南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信息管理科310。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373-2022856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08年6月30日下午15:30 响应性文件递交至:新飞大道81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一评标室。 八、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3-3206566 九、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3051038 新乡市财政局0373-2818634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16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十、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信息化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项目总监信息电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