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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能否迎来曙光 内外资企业静候终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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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多年的争议之后,“两税合并”在人大成为议案,这意味着它终于从幕后走向台前。尽管来之姗姗,但无论是政府还是众多望穿秋水的内资企业,现在似乎都可以轻舒一口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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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税制改革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能同时牵动本土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神经。 2006年8月,仍在进行最后激烈讨论的“两税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提案,再次错失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一审的机会。消息传出,业界顿时一片哗然。而来自政府部门的官员宣称,旨在为内资企业减负,实现公平竞争的“两税合并”仍有望在10月进行初审后,如时提交明年的“两会”表决。这位官员还强调:“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时机已经成熟,当前各部门的商讨也已经取得了重大的突破。” 此言即出,熟悉税改内情的金融界人士就向《IT时代周刊》坦言:“由于54家在华跨国公司上书国务院的事件至今还没有最终对外解密,内资企业虽然十分渴望实现两税统一,但是长期的失望已经让大家习惯了半信半疑。” 上述人士的观点真实反映了弥漫在内资企业中的悲观情绪。它们一直想知道,在中国向完全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为何呼吁了12年的两税并轨仍然得不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外企享受税率优惠何时才能真正到头? 等待已经太久 表面上看来,目前我国内资企业担负的所得税税率为33%,外资是30%,如果再加上给地方政府自主的3%,内、外资企业的名义所得税税率水平基本是持平的。但是,由于外企享受了“两免三减半”和行业特殊减半等优惠政策,其所得税负担实际仅为11%左右;内资企业在去除一切相关“照顾”后还是承担着22%的繁重税负(国企为30%)。这种违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所得税制度的长期存在,致使内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十分恶劣。对此,有人甚至惊呼:“‘八国联军’在以正当的名义侵略我们的经济!” 远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时,业界已经有人提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财政部也对此进行过相关调研,但不一致的内部声音和当时外资很好的表现,使得原本的积极调查变成了消极观望。随后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一些周边国家纷纷制定了一系列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迫使国家不得不采取应对措施,所得税合并方案被迫“胎死腹中”。 近几年来,世界关注中国的目光不断地增多,也一定程度上软化政府的决心。当时间走到2004年8月,财政部、国税总局才第一次把“两税合并”的草案提交国务院,并希望次年3月提交人大立法,2006年1月1日实施。尽管当时的呼声已经相当地强烈,不少政府要员和经济学者也都认为合并时机已经成熟,但2006年的人代会还是出人意料地停止了对这项草案的审议。 一位财政专家不无担忧地说:“入世后中国降低外商投资门槛,内资企业将不得不与外资在更多的行业领域进行殊死搏斗。而在目前条件下,外资企业在成本、技术和税收待遇上的优势,无疑会逼死许多本土企业。”这位专家认为,两税统一就是要把公平竞争的最后‘一根稻草’放回到内资企业的手中,“但遗憾的是国家还不肯松手。向外转移的国家‘父爱’,让焦急等待了12年之久的众多内资企业身心俱疲!”他说。 不得不说的“两种待遇” 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同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前身,也正是在这两部法规中,明确提出了中国政府给予外商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的优惠政策,这是外资企业在中国享受“超国民待遇”的雏形。4年后,国务院再次下发了一个涉外企业减征、免征所得税的文件。规定,凡在经济特区和沿海14个港口城市开办的有外资参与合作或独立经营的企业,按其所得的15%交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交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交纳。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由此得到强化,“两种待遇”的关系也最终确定下来。 在开始几年, 外资的进入的确大大地活跃了我国的市场经济,也促进了国家经济的转型。但专家分析:“任何政策的制定本身就是一把‘双面刃’,区别对待的企业所得税有其时期效应,也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发展后,国内社会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要走出WTO保护边缘的中国现在已经很难解释得清楚,为什么同是办企业,困窘的内资企业要比富得流油的老外交更多税的问题,不少内资企业心中的“本土弱势”感觉也越来越强烈起来。 尽管“十五”期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到2861亿美元,是“九五”期间的1.34倍,但还是有很多的困惑无人站出来给无奈的内资企业家们一个可以接受的交代:从全国的范围看,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存在很大的问题。它们似乎只是冲着特殊区域内优惠的税收、信贷、土地政策和廉价的劳动力而来;外资企业总是习惯性地扎成一堆,它们虽然在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发挥着作用,却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国内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国家在这方面的容忍力大得令人吃惊。 此外,不少内资企业为了得到与外资相同的政策照顾,想方设法出境后再乔装打扮回来投资。数字显示,在我国目前的境外直接投资(FDI)中,这类假外资的比例已经占到了三分之一。它们流回国内后不但加剧对其他内资的排挤,更为严重的是,泡沫数字还对国家政策的制定产生误导,而这些很久以前就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国家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也承认,确实存在不少的外资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优惠政策来华做低成本或无成本的买卖,但目前还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可以遏制。 有资料表明,近些年全国超半数的外商投资企业报亏。2004年度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纳税百强的纳税额为627.77亿元,与2003年的纳税627.65亿元持平,增长为零。但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是,不少的外资企业在年年报亏的同时却以惊人的速度在国内扩张生产规模,吞噬市场。国家税务局官员认为,2/3的亏损企业意在避税,我国每年因此而流失的外资企业税收已达300亿元之巨。金人庆进一步指出,进入“十一五”后,中国FDI的流入速度开始减缓,对外直接投资步伐加快,在全球市场趋于一致的情况下,国内市场日渐成熟,再强调内、外资企业的优劣问题已经不现实。同时,内外企业所得税税法的存在已经造成了两个颠倒的极端,也剥夺了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公平对话的权利。内资企业在长期的压抑中正慢慢失去大声抗诉的冲动与信心,所以现在讨论两税合并问题时中资企业很沉默,而外资企业说话的人又太多了。 小心驶得万年船 两税合并叫喊了十二年,也思考了十二年,这中间有民间的声音,也有官方的试探。虽然“一根绳子圈两匹马”的做法简单诱人,却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正所谓“小心驶得万年船”,长期苦于说服各方推进两税合并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随着商务部的明确表态终于可以松一口气。 “但接下来的工作更棘手”,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杨元伟神情凝重地说:“各方意见的统一只是一个基础,还有很多的细节需要达成共识,原计划今年8月提交的议案延迟到9月主要也是此缘故。”社科院财贸所杨之刚教授则认为:担心财政减收、害怕刺激当前有过热怀疑的宏观经济,和一心想避免对外商投资信心的伤害是导致税改一波三折的主要原因。他指出,随着时间的迁移,我国以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的税收制度来吸引外资的优势已明显丧失,2005年3万亿的全国税收收入已经能够承受较低的税率压力,实行两税合并将利于增强内资企业的竞争力,而国家也有义务为内资企业搭建一个可以在WTO过渡期结束后与外资企业展开公平竞争的平台。 实际上,自2004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就已经在东北实行增值税转型的试点工作,并希望此举能够对两税的合并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称:“我们很高兴地看到试点中的整个东北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但是实施增值税改革的八个行业并没有显示出投资过热迹象。”而就税改可能出现的衔接问题,人大新闻发言人姜恩柱作出了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两税并轨的立法过程中会充分考虑与现有法律政策的衔接,并且还会充分考虑外商投资企业的负担能力和采取适当的过渡性措施。”而依目前已知的情况看,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将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实行法人所得税;二是确立国民企业和非国民企业概念;三是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四是进一步调整税收优惠。参与各方也达成了以下共识:今后税收优惠将由直接优惠转为间接优惠,由区域优惠为主转为产业优惠为主,将给予外资一个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在24%~27%之间决定一个统一的税率等。 金人庆表示,与周围国家相比较,经济环境稳定、市场潜力广阔的中国,改革后的税制还会保持着一定的优势,谨慎的中国还会是外资在世界范围内最理想的投资选择之一。 九月是关键 “九月是关键”,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如是说。 作为今年政协会议的第1号提案,支持者们正在时间上提心吊胆。由于明年是本届人大的最后一次会议,两税合并也已列入本届人大立法计划,要是不能实现,到了下一届人大和政府又要重头再来。另外,税基扩大拖的时间越长财政损失就越大,改革的难度就越高。据统计,如果几年前就实现两税合并,国家财政收入的损失不过在200~300亿元之间,但现在已经超过了1500亿。 分析人士认为,尽管目前在税率和税收优惠尺度问题还存在分歧,但合并已是大势所趋,在剩下来的时间里,已酝酿十余年的两税并轨法案检验的将是政府的智慧和勇气。而至于此时此刻众多内资企业的心态,从北京物美集团董事长张文中异常平静的言语中也可猜测个大概:“虽然以财政部牵头的起草组已经把草案报到国务院,但这么些年的经历告诉我们,安静地迎接这个‘迟来的春天’更显理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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